房價翻漲,趁年輕咬牙賺錢背房貸,可能到老都還沒繳完,加上台灣的「高齡化」趨勢加劇,越來越多年輕人不想買房,希望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子!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,2023年全國建物繼承移轉創新高、達7.7萬間,又以雙北市最多。而新北與台中則分別居六都第一與第二名。不過,繼承爸媽的房產一定是好事嗎?你知道遺產稅該繳多少嗎?繼承順位順序怎麼看?房產還有貸款該由誰負擔?遺產繼承房屋3大陷阱你該小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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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以貸款1000萬、30年期房貸試算(實際金額以銀行為準) | |||
製表:Money101 |
遺產順位順序有哪些?
依照民法的規定,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,配偶以外,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:
- 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等)
- 父母
- 兄弟姊妹
- 祖父母
第1順序之繼承人,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,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;配偶需與上面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,若無各順序繼承人時,配偶才能單獨繼承。
繼承房產陷阱1:不一定有錢繳稅!「遺產稅」稅額 10% 起跳
有房屋可繼承,但可不一定有繳遺產稅的能力!據遺產稅現行版條文指出,遺產總額減掉 1,333 萬元的免稅額,與各項扣除額後的遺產淨額後,價值在 5,000 萬元以下者,要課徵 10% 的遺產稅;超過 5 千萬元到 1 億元的繼承者,直接課徵 500 萬元,加超過 5 千萬元部分的 15%;超過 1 億元的,課徵 1,250 萬元,加超過 1 億元部分的 20%。
2023 最新遺產稅級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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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淨額(新台幣) | 基本課徵 | 額外課徵 |
5,000萬以下 | 10% | 0 |
5,000萬元至1億元以下 | 500萬元 | 超過5,000萬元之部分 課徵15% |
1億元以上 | 1,250萬元 | 超過1億元之部分 課徵20% |
製表:Money101 |
換言之,就算只是繼承淨額為 1,000 萬的房地產,換算下來,光是 10% 的遺產稅,還沒繼承,就得先付出 100 萬。不過,遺產稅有六大扣除額,包括配偶扣除額 553 萬元、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 56 萬元、父母扣除額每人 138 萬元、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 693 萬元,與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或祖父母扣除額每人 56 萬,與喪葬費扣除額 138 萬元,一定要拿出算盤細細扣除,以免白白被扣稅。
遺產稅扣除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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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 2023 扣除額 | 2024 扣除額 |
配偶扣除額 | 493萬元 | 553萬元 |
直系血親卑 親屬扣除額 |
每人50萬元。 其有未滿20歲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,每年加扣50萬元 |
每人56萬元。 其有未滿20歲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,每年加扣50萬元 |
父母扣除額 | 每人123萬元 | 每人138萬元 |
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特別扣除額 |
每人618萬元 | 每人693萬元 |
受被繼承人扶養之 兄弟姊妹、祖父母扣除額 |
每人50萬元。 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,每年加扣50萬元。 |
每人56萬元。 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,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,每年加扣50萬元。 |
喪葬費扣除額 | 123萬元 | 138萬元 |
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| ||
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 | 89萬元以下部分 | 100萬元以下部分 |
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 | 50萬元以下部分 | 56萬元以下部分 |
製表:Money1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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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房產陷阱2:共同持分者意見分歧惹議!
據《民法》規定,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,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、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,倘若發生房屋有多個「所有權人」的情況,繼承人對房屋出售與否有不同意見時,就很容易發生爭議!這時,就回歸到《土地法》的規定,當共同持有人及持有比率都超過半數同意時,就能進行處分;而持有比率超過3分之2時,則不管人數是否過半,都能處分。
當符合出售房產比例的繼承人,真正找到買方出價並同意後,即可寄出存證信函通知其他繼承人,不過,法令對同樣繼承權的反對出售者,也有相對權益保護,即使已經找到買家,以 10 天為限,反對出售者可以有「優先購買權」,但必須提出和買方相同的購買條件,如果拿不出這筆錢優先承購,依法合議出售房產的繼承人,就可以把繼承的這筆房產賣出。
繼承房產陷阱3:房貸未償餘額過高 繼承人無力承接恐斷頭
若父母已經過世,那麼買房的貸款餘額呢?人死後遺產由繼承人繼承,貸款債務也一樣!過去,很多的案例都出現過類似狀況,直接繼承房產的子女,根本無力償還每個月的房貸餘額,在這種情況下,對繼承者來說,這筆房地產成為痛苦的負擔,萬一無法按月還款,還可能面臨斷頭法拍的危機。
碰上這種情況,根據《繼承法》規定,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,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,換句話說,繼承人如果無法負擔貸款債務,可以結算死亡人生前債務,如果遺產不夠還,繼承人也可以自行選擇,要不要為死者繼續償還貸款債務;或是可以由銀行請求法院,將死亡人房屋進行拍賣,用拍賣所得來補償銀行損失,而若拍賣抵償後的剩餘部分,還能由繼承人繼承,與其硬著頭皮接下供不起房貸的房產,不如壯士斷腕,求個痛快!
遺產繼承常見問題
Q1. 遺產繼承順序為何?
依照民法規定,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,配偶以外,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: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等)、父母、兄弟姊妹與祖父母;第1順序之繼承人,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,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;配偶需與上面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,若無各順序繼承人時,配偶才能單獨繼承。
Q2. 房子繼承的常見問題有哪些?
房屋繼承上常見3大問題,分別為預留遺產稅源不足、共同持有人意見分歧,以及未償還額度過高無力繼承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