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人買車,除了當自己的代步工具外,也經常會載朋友、同事,若因自己不慎開車發生事故,導致「己方乘客」傷亡,會格外內疚,更遑論如果受傷的還是自己的妻小或父母, 萬一後續要負擔龐大的醫藥費,你的車險若只有「強制險」足夠賠嗎?如果不夠,還有什麼保障能夠賠償給自己車上的乘客呢?這個看似最不會跟自己計較的車禍意外受害族群,經常被忽略!今天Money101.com.tw要來幫大家釐清哪些險種才能真正保障到己方乘客,第三人責任險、超額責任險與乘客體傷責任險的差別!延伸閱讀:【車險建議:加保「駕駛人傷害險+車損險+竊盜險」全餐最安心!】、【15 家產險網路投保強制險優惠完整比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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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朋好友常搭便車?「強制險」不夠力 「第三人責任險」只保對方乘客!
車禍意外事故的發生,多半皆會造成雙方傷亡,甚至波及路人,因此各項車險的保障對象各不同,以供駕駛人因應不同情況去處理,其中,最簡單的車險保障莫過於僅有政府規定的「強制險」,根據法令規定,「強制險」保障對象是己方駕駛人以外的其它人,包含己方乘客、對方駕駛/乘客、行人等,但強制險的賠償金額有上限限制,每人「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最高20萬元、失能給付最高200萬、死亡定額給付200萬」。
在這種情況下,有90%的車主,頂多只會選購最基本的「第三人責任險」,來增加理賠額度,但像是「第三人責任險」,甚至是理賠額度較高的「超額責任險」,大部分賠償乘客的車險,保障的都是「對方乘客」,都是為了讓駕駛人肇事後,可以承擔責任的保險,而當傷亡乘客是駕駛人車上的親朋好友,更往往會礙於情面,不好意思訴諸公堂,此時,該怎麼彌補自己的親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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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己方乘客」乘坐或上下汽車都賠 加碼「乘客責任險」才夠罩!
首先,當車禍發生時,如果是對方肇事責任為駕駛人本身時,可以先以「強制險」進行賠償,但,萬一賠償金額,超過強制險的賠償上限金額時,就得自己掏腰包來賠償,要加強「己方乘客」的保障額度,可以考慮投保「乘客責任險」,這種險種保的是除了駕駛人之外、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的人,因此無論搭載的是家人、朋友、同事、客戶,都在保障範圍內。
保障乘客的車險 | |||
險種 | 己方乘客 | 對方駕駛/乘客/行人 | |
強制險 | ○ | ○ | |
第三人責任險 | X | ○ | |
超額責任險 | X | ○ | |
乘客體傷責任險 | ○ | X | |
製表:Money101.com.tw |
投保「乘客責任險」三賠五不賠 營業車輛不得投保
要提醒的是,「乘客責任險」不能單獨購買,必須先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後,再以附加條款投保,只要乘客受傷,就能用乘客體傷責任險理賠嗎?千萬要先弄清楚理賠規則,只有在肇事責任歸於自己,並造成己方乘客在乘坐或上下車時傷亡,且由己方乘客依法提出賠償請求,且透過「書面和解」、「調解」或「法院訴訟」來做賠償金額的認定,才能申請理賠。
除了三大必要理賠條件,還須注意五大除外狀況,像是乘客的故意行為、或是乘客毆鬥、自殺或犯罪行為,以及乘客本身的疾病、殘疾,或是因罷工、暴動或民眾騷擾而導致的害害,尤其是被保險汽車因出租給別人,或是用於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,都不在保險理賠範圍之列,因此,有些車主將自用車輛改成兼差用的交通工具,或是如酒駕、吸毒等違法事項,通通無法得到理賠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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